紧 急 通 知
各职业培训单位:
根据《宝安区职业培训单位整改指令书》的要求,各单位必须在2005年10月1日前将整改资料书面报送培训科,逾期不报送者,将不予换发新证,旧证不予延期。
从2005年10月8日起,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培训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检查,合格者换发新证。
时间紧迫,请抓紧。
区劳动局培训科
二○○五年九月二十一日